专项教师待遇
来源:南京市岱山实验小学
作者:史志龙
发布时间:2022/2/16 10:25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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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足球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。为了进一步促进校园足球运动的开展,提高教练员、运动员的积极性,特制定本制度。
1.足球专项教师补助办法
(1)在放假期间带足球训练时每天补助加班费、餐费、车费等共计100元一天;
(2)在上班期间,利用早晚时间带足球训练根据训练时间算课时。
2、教练员、足球专项教师考核奖励办法
(1)教练员或足球专项教师所带的足球队在区级比赛获第一名奖励800元,第二名奖励600元、第三名奖励400元,第四—八名奖励200元。
(2)教练员或足球专项教师所带的足球队在参加市级足球比赛中,第一名奖励2000元,第二名奖励1800元、第三名奖励1500元,第四—八名奖励800元。
(3)每向市级足球队输送一名运动员,奖励800元。
(4)对于贡献突出的教师除给予奖励,并计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,在评职称、评优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。
3、裁判员考核奖励办法
足球裁判员担任校园足球联赛裁判一场计1课时。
4、通讯员考核奖励办法
足球通讯员做到校园足球活动必须发新闻,发表足球通讯文章一次计1课时。
5、器材管理和场地服务者
器材保管员联赛场地服务一次计1课时
6、运动员考核奖励办法
(1)运动员在参加足球训练和比赛时的饮用水、服装、交通、食宿等费用由学校负担。运动员在市、区级足球比赛中获奖根据名次情况进行相应奖励;
(2)在区级比赛(或区级以上)中评选为最佳球员、最佳守门员等称号者学校进行奖励。